今日,福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进一步优化期末教学工作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中小学实际,为保护广大师生安全健康,我市进一步优化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一、12月19日起,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各中学(除初三、高三年级外)、小学三至六年级,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其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采取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因地因校制宜对中小学期末工作进行优化调整。
二、初三、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对于居家学习的学生,学校通过“线下教学同步直播+录播”相结合等方式,多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三、高一年级期末市质检调整至下学期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初三、高三市质检,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正常进行,学生返校参加考试。其余年级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有关要求,可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后组织相应的期末考试,具体由各校根据实际安排。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8日
✔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一、初二、特教学校、中职学校学期结束。✔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初三、高一、高二学期结束。✔2023年1月5-6日(星期四—星期五),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照常进行,学生返校参加考试。学校尽可能为高三师生积极创设相对独立的学习、生活环境,2022年12月30日之后,有住宿条件的,可实行封闭式管理;无住宿条件的,可实行线上教学。总而言之:
1.小学、初一初二明天还要继续上课!但是学期结束后,不要再上网课。2.初三期末考、高一高二市质检会提前进行。同理,学期结束后,就意味着不要上网课。3.期末考试无法组织的,可于下学期开学初择期组织。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期末教学安排有关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为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经市领导同意,现就调整优化本学期期末教学安排相关工作提示如下:一、12月16日,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特教学校结束本学期课程,学生有序离校。12月16日中职学校学生有序离校,12月19日起安排组织线上教学,2023年1月14日学期结束。二、12月23日下午,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有序离校。12月26日起,安排组织线上教学,2023年1月7日学期结束。三、12月30日下午,初中以及高中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有序离校。2023年1月3日起,安排组织线上教学,初中2023年1月7日学期结束,高中2023年1月14日学期结束。四、2023年1月5日至8日,全省高中学业水平照常进行,学生按选考科目返校参加考试。五、高中三年级请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在家长及学生自愿前提下实行在校封闭式管理和教学,2023年1月13日学生离校,2023年1月14日学期结束。六、组织线上教学期间,各学校要关注师生的身心健康,做到劳逸结合,每天组织线上体育、音乐或阅读共读等活动。七、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视属地疫情防控形势,可因地因校制宜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并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