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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本科批第二次征求计划全公布(8月2日填报)

最后更新时间:2023-07-31 11:12:56

历史组:

今年我省普通类本科批历史科目组仍有缺额计划须进行征求志愿(具体附后)。请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注意以下事项:

(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科类的征求志愿。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23〕7号)有关规定,除福建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本次填报时间为8月2日8时至18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须点击提交确认。

(3)有关高校的办学地点、收费情况、报考条件等,请考生参阅《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有关政策规定和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

此外,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查询相关录取结果。


物理组:

今年我省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科目组仍有缺额计划须进行征求志愿(具体附后)。请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注意以下事项:

(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科类的征求志愿。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23〕7号)有关规定,除福建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本次填报时间为8月2日8时至18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须点击提交确认。

(3)有关高校的办学地点、收费情况、报考条件等,请考生参阅《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有关政策规定和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

此外,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查询相关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