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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建高考体检时间定了!

最后更新时间:2025-10-24 16:26:13

各市、县(区)教育局、卫健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含普通高考体检和高职分类招考体检,以下简称“高招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2026年我省高招体检项目、标准及要求按照《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闽招委〔2012〕3号)执行。


二、体检对象


凡报名参加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


体检信息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是考生填报志愿、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高招体检,而影响招生录取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医院


(一)各市、县(区)按有关规定确定本地承担2026年高招体检工作的医院(含初检、复检),并报上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二)考生只能在高考报名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高招体检,未在规定时间或考生自行到非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所得的体检结论无效。


(三)2026年我省高招终检医院另行通知。


四、体检方式


(一)2026年起,我省高招体检采用数字化体检方式进行,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购的体检系统和相应的数据采集设备。


(二)各地卫健部门要指导辖区内高招体检医院及时申办体检使用的电子印章(已有的不再重复申办)。电子印章申领工作应在体检系统布设结束前完成。


(三)各级高招体检医院应积极配合现场系统运维人员,做好体检系统测试、运行及电子印章上传等工作。数字化体检系统技术联系电话:0591-86215662。


五、时间安排


(一)初检


1.各地应于2026年2月13日前完成初检工作。具体体检时间由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并通知辖区所有考生。


2.所有考生在体检前,均须先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高招体检”栏目,如实填报本人既往病史,否则无法进入体检流程。没有既往病史的考生也须提前登录系统,并选择填报“无-既往病史”。


考生若未填报既往病史,在现场体检时,系统将无法进行体检数据录入,即无法进行体检。须待考生完成既往病史填报后,方可进行体检数据录入。


3.初检结束后,考生应于2026年2月13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高招体检”栏目,查阅体检报告单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系统将生成最终体检表。若考生未按时进行确认的,视为无异议,认可体检结论。


(二)复检


1.考生若对初检结论有异议的,须于2026年2月13日前向报名所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反映。经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初检医院核实后,仍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26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检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确认点应于2026年3月10日前通过系统平台,提交初检无异议考生名单、复检申请考生名单和未参加体检考生名单。


3.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026年3月18日前完成复检工作。经复检,对复检结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终检


1.考生若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须于2026年3月20日前向所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终检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


2.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026年3月25日前通过系统平台,提交终检申请考生名单。参加终检考生的体检结论以终检结论为准。省级终检时间定于2026年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检或终检申请的考生,视为对上一轮体检环节结论无异议。系统中的体检信息作为考生最终体检结论。


2.兼报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的考生(同一证件号),只需参加一次体检。普通高考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补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具体由报名所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


3.体检工作结束后,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对考生体检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将系统中的考生体检表(A4幅面彩色版面)打印并装入考生报考材料袋中。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系统将自动生成体检空表(标注“未参加体检”字样),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也须将此空表打印并装入考生报考材料袋中。


4.体检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高招体检”栏目,查阅并下载本人最终体检表,作为考生个人留存、志愿填报参考等使用。


六、残疾考生信息采集


(一)各地在组织体检过程中,要主动关心爱护残疾考生,维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并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


(二)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026年3月25日前,将《202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附件1)《202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附件2)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


(三)未在规定时间采集、填报残疾考生信息的考生不能申请普通高考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工作另行通知,各地要结合高招体检工作认真组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招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同时也是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招生院校开展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按时完成2026年高招体检工作。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体检医院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严格管理,确保高招体检工作规范有序、体检结果真实准确。复检、终检医院要加强组织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做好复检、终检工作。高招体检数据仅用于普通高校招生,严禁它用。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妥善保管,防止数据泄露等,务必确保高招体检数据完整、准确、安全。


(二)严格流程管理。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体检医院要加强对高招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业务培训、纪律教育,规范体检操作流程,严肃体检工作纪律。要组织开展全流程演练,确保医务人员熟练操作相关系统电子设备。体检医院须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严防漏检、错检,严防出现体检结论有误、体检医师结论与主检医师结论不一致等问题。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遵守纪律、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因体检医院工作失误造成的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处理。对于存在冒名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优化服务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主动协调体检医院,结合本地高考体检人数和体检医院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高招体检工作方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做好各环节防护措施,避免考生大规模聚集及与其他就诊人群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及体检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场次,提高体检工作效率,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及时、准确地将本地体检工作安排通知每位考生。各学校要认真组织考生参加高招体检,指定专人带队,加强考生交通、食宿等管理,并提醒考生及时做好体检结果查阅和确认等工作。各体检医院要细化工作流程,张贴体检工作流程图和现场指示标志,加强现场人员疏导,维持体检现场秩序,全面做好体检现场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高招体检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202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

体检_01.jpg

2.202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

体检_02.jpg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