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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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zho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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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05-12 15:20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

(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韩家坝犀牛大道书山路1号(望犀校区),邮编:635001。

(二)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徐家坝路448号(凤北校区),邮编:635001。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专业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录取规则

(一)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三)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原则上将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专业,调剂专业顺序按计划缺额从小到大确定,计划缺额相同时,原始计划数大的专业先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四)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若省份无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化学、地理、生物等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五)艺体类考生录取办法: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的顺序进行排位。

六、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师范类考生建议要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非师范类考生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根据行业工作特点,助产专业主要招收女生,男生慎报。

(一)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情况的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报考以下专业,学校不予录取。

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含急危重症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学前教育。

(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报考以下专业,学校不予录取。

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含急危重症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学前教育、美术教育。

(四)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以下专业,考生谨慎报考。

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含急危重症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动物医学。

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不宜就读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含急危重症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动物医学。

3.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就读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

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不宜就读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含急危重症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

(五)新生入校后,我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入学资格和体检等),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外语课只提供英语教学,没有加试要求。

九、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政策投档录取。

、学生可通过我院官网查询录取情况。

、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奖、贷、助学措施: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凡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经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后,毕业时由达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教育部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

、联系方式:

电话:0818-2309358

网址:https://www.dzvtc.edu.cn

十五、本章程由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