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院校举办者:四川托普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四、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性
七、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制:三年
九、从当年招生总计划中划拨部分计划用于外省(山西省、贵州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山东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河北省、云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等)招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十、各专业培养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十一、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考生身体健康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十二、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实施“阳光工程”,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并负责解答考生的咨询。
3.录取调档比例按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尊重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4.进档考生及专业确定办法: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类别,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综合成绩折算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比较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若相同则比较高考文化成绩,若还相同再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7.体育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择优录取。在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文化成绩,若还相同再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8.加分政策:学校执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制定的考生相关加分投档政策。
十三、学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四、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十五、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类别。
十六、联系电话:028-84628801、84628806
学校网址:www.scetop.com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邮编:61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