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院校标识码:4151013815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主管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6.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二、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按四川省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以各学院教学质量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就业质量等为依据进行计划分配。
三、 录取原则
1.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和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2.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体检标准。我校将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4.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专业安排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以此为专业安排的依据。
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中没有排序规则的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
(1)历史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和选科科目成绩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物理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选科科目成绩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对口高职类考生按专业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类别,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加分政策:学校执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制定的考生相关加分投档政策,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奖、贷、助学措施
学生资助项目分为国家资助项目和学校资助项目,评选程序按国家、省、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校资助项目有:学校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学校勤工助学。
此外,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其能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 其他须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2、我校未授权任何招生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学院网址:www.scitc.com.cn
邮 编:628040
咨询电话:0839-3351918 3350014
资助咨询电话:0839-3351091